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发布者:闫澎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21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委员会,是昌平校区综合协调和服务管理机构,常设机构为昌平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由主管昌平校区工作的校领导任管委会主任,下设成员单位包括宣传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保卫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图书馆、信息中心、服务中心、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北区办。

一、昌平校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昌平校区管委会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代表学校对校区各项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服务和监管职能,确保校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校区定位,讨论并提出昌平校区规划建议,协调校区各职能部门、各院系共同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制度、决定,执行校区发展规划;

3.负责制定、完善和落实管委会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协调与沟通机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负责处理校区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及时向学校报告校区的重大事件和重点工作;

4.定期召开管委会会议,监督和统筹校区各职能部门完成本职工作,协调需要校区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必要时商请管委会成员单位以外职能部门和学院参加扩大会议,共同完成重要工作。

5.协调做好校区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以及校区环境的规范管理;

6.协调本科人才培养各项校区保障和服务工作;

7.按学校要求,做好与昌平区、南口镇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保障校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宣传部

(1)按照学校党委部署,统筹部署落实昌平校区宣传思想与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宣传思想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包括校内出版物、新媒体平台、社科类报告讲座等。

(2)负责信息发布系统与北京化工大学电视台的管理运营,统筹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宣传设施与宣传场地的管理运营、审批备案等。

(3)统筹昌平校区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昌平校区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对外宣传(联系媒体、进校采访等)的审批备案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昌平校区重大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报道等工作。

(5)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昌平校区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校园文化规划等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单位与学校党委布置的昌平校区其他工作。

2.学生工作办公室                      

(1)负责昌平校区本科生党建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安全稳定教育、爱校荣校教育、入学适应教育等专项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学业发展辅导等工作;

(2)负责昌平校区辅导员队伍及其它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统筹开展全校专**辅导员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和聘任等工作;

(3)负责昌平校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各级学生组织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昌平校区团干部和学生骨干的选拔、教育和培养等工作;负责昌平校区本科生课外科技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大学生素质培养、校园文化建设和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4)负责昌平校区学生“奖、助、贷、勤、减、补“等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处理、学生档案管理及其它日常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昌平校区大学生军事训练、征兵及国防教育工作;

(6)负责昌平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昌平校区学生工作有关信息,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8)完成上级组织与校领导交办的昌平校区其它工作。

3.保卫处

(1)负责昌平校区稳定、政保、国家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2)负责制定昌平校区治安防范、防恐防暴,消防安全等各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参与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发展规划,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秩序;

(3)督促、检查和指导昌平校区各单位落实消防责任;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消防安全;

(4)负责昌平校区安全技防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校园110”建设和校门管理;负责组织对发生在校园内的一般刑事、治安案件的处理,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了解掌握各类重点人员的动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政治、刑事案件,监督昌平校区接受管制人员;

(5)行使昌平校区交通安全委员会赋予的职能,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6)负责昌平校区剧毒和易制毒物品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昌平校区的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进行管理;

(7)负责昌平校区集体户籍、身份证和外来人员的管理;

(8)负责昌平校区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做好重要来宾来校活动的警卫工作;

(10)完成上级组织与校领导交办的昌平校区其他工作。

4.教务处

(1)按照教务处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整体规划,根据教务处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昌平校区一、二、三年级本科生的年度与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培养计划与课程教学大纲,开展教学运行与基本建设,组织实施各类本科教学计划;

(2)组织开展昌平校区本科生实验、校内外实习等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计划与教学管理。负责提升昌平校区本科生素质、创新与创业能力教育的计划制定与实施;

(3)负责昌平校区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等教学设施的调度、管理与维护。根据本科教学整体安排,负责昌平校区相关教学视频资料采集、制作、存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教学实验室、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及教学管理;

(4)协助学校督导与评价中心,实施昌平校区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评价,学风、教风建设与质量分析工作;

(5)推进昌平校区教务管理与服务信息化。负责昌平校区本科生交换本科生等的成绩、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6)组织班主任对昌平校区学生进行学业规划、指导与学风建设,并加以考核;

(7)负责昌平校区教务管理队伍建设,包括教务处党支部、人事、党风廉政、安全、保密、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昌平校区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等本科生相关考试安排。负责昌平校区教学会议等日常教务教学工作;

(8)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交办的昌平校区其他工作。

5.国资处

(1)组织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及环保工作;

(2)负责对各类房屋装修改造进行立项审定;

(3)负责对公用房和教师公寓分配使用的日常管理;

(4)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配套物资需求论证、变更审核和验收入账;

(5)与新校区指挥部共同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的资产接收和运行管理移交;

(6)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部

(1)在北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昌平校区整体后勤事务的管理;

(2)制定昌平校区后勤保障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制定昌平校区后勤保障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

(3)向招标办提出昌平校区后勤服务、物资采购招投标发包方案,代表学校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监控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4)负责昌平校区社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管理、监督与评价;建立和健全社会企业进入校园服务市场的准入、监督、评价、退出等管理体系和制度。

(5)负责昌平校区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推进节能管理。负责昌平校区能源监管平台的管理及能源监测,提出能源管理规划及节能方案、年度用能分析、水电气暖保障监督;

(6)负责除社会企业招标运行外的水、电、气、暖保障监督及日常维修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后勤服务集团昌平校区经营性业务的经营指标,督促其完成上缴任务。

(8)负责昌平校区电梯、电话、空调的统一管理,负责昌平校区的防汛工作。

(9)负责对昌平校区校医院的管理,对其日常运行进行指导,对其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后勤集团

(1)负责昌平校区能源动力,包括水电气暖等工作的日常保障和楼宇自控平台操作。

(2)负责昌平校区第二食堂的经营和管理;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制作、出售等环节的各类规章制度,对昌平校区所有食堂日常工作进行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就餐环境。

(3)负责学校班车和昌平校区摆渡车运行工作。

(4)负责昌平校区烛光超市、快递超市的运营工作和昌平校区眼镜店、理发店、博学书屋、文印服务部、水站、易咖咖啡、超市水果商等合作商户的日常监管工作。

(5)负责昌平校区运动场馆的日常管理和场馆物业服务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昌平校区短租教师公寓运营和集团员工公寓管理工作。场馆中心

8.图书馆

(1)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对文献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加工,组织各类文献信息资源的流通阅览服务,开展读者服务;

(2)开展昌平校区信息素质与素养教育活动,做好文献信息资源检索教学;

(3)积极开展馆际协作,促进与外部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对外宣传昌平校区图书馆;

(4)推广计算机技术在昌平校区图书馆工作中的应用,负责特色数字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和网络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5)做好昌平校区图书馆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图书馆安全、卫生工作的布置、督促和检查;

(7)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交办的昌平校区其他与图书馆有关的工作。

9.信息中心

(1)负责国家信息化建设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在昌平校区的贯彻执行,负责昌平校区信息化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与完善;

(2)负责昌平校区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计划的制定,并负责执行、监督和管理;

(3)负责昌平校区的数字化校园建设,并协调校内外与信息化建设有关的各项事务;

(4)负责昌平校区的有线和无线网络建设;

(5)负责并协助昌平校区各单位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

(6)负责昌平校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与管理;

(7)负责昌平校区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8)提供昌平校区信息安全保障,并负责昌平校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及信息系统备案、评估、整改和管理等工作;

(9)昌平校区非涉密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10)全面提升昌平校区信息化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11)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交办的昌平校区其他工作。

10.服务中心

(1)搭建昌平校区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窗口;

(2)做好 “固定窗口与临时窗口相结合、人工服务与自助服务相结合、查询咨询与业务办理相结合、即时办理与定时办理相结合”等服务工作,方便昌平校区师生;

(3)做好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落实一站式服务大厅绩效考核工作;

(5)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交办的昌平校区其他工作。

11.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1)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新校区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协调管理、组织实施新校区建设工作;

(2)组织编制新校区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新校区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实施教育部和学校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控制项目投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的协调统一;

(4)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

(5)定期向学校汇报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要事项;

(6)负责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指挥部内部工作制度和规范;

(7)负责新校区建设项目安全稳定工作、外聘人员的招聘及管理工作;

(8)完成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北区办

(1)负责昌平校区的日常管理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昌平校区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校园环境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3)协调处理昌平校区紧急和突发事件;

(4)围绕学校对于昌平校区功能定位,有针对性组织校园文化活动;

(5)负责昌平校区政治稳定工作,接待师生来信、来电、来访;

(6)负责和昌平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

(7)做好原北校区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